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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高新区(滨江)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
来源: | 作者:joinhands | 发布时间: 2018-06-28 | 2045 次浏览 | 分享到:
江南受理电话:87795817、87703287
江北受理电话:88217785

各有关企业:
  根据科技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(国科发火【2016】32号)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、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(国科发火【2016】195号)(以下简称《工作指引》)的规定和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》的要求,现将杭州高新区(滨江)组织申报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申报范围
(一)在杭州高新区(滨江)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;
(二)2015年认定(或复审)通过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(见附件1),至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期满,根据新修订的《认定办法》规定,重新申请认定。
二、申报截止时间
(一)**批: 6月25日
(1)2018年重新认定企业: 6月11日——15日(附件1)
(2)2018年新认定企业:   6月25日
(二)第二批: 8月10日
注:**批评审未通过的,可根据《认定办法》和《工作指引》重新准备材料后进入第二批申报;省认定办对第二批申报的企业不提供申报材料补充完善的机会,请各企业合理安排时间,尽量**批提交认定申请。
三、申报程序
(一)自我评价
申报企业应对照《认定办法》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。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,按照《认定办法》《工作指引》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,准备相关申报材料。
(二)网上申报
1、注册登记。新申请认定的企业登录“高新技术认定管理工作网”(网址:www.innocom.gov.cn),按要求填写《企业注册登记表》,并选择杭州高新区认定办作为注册机构,待认定办核实并确认注册完成后,方可进行填报、上传文件和打印等工作。
2、“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”提交材料。企业通过“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”填报资料,生成导出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》(填报要点详见附件2)PDF格式文件,并按国家网络申报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。
3、“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网”提交材料。企业登录“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网”(网址:http://202.107.205.11:8612/),用“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”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,填写企业自评表,上传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》PDF格式文件,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(填报要点详见附件2)。网上申报上传的电子材料尽可能采用PDF格式,上传时,请勿将扫描文件横置或倒置,并确认上传文件能够被正常打开,文件内容清晰。
(三)书面申报
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纸质材料(装订要求详见附件2)一式1份(附件材料为正本或副本都可以),书脊上标注企业名称,提交至杭州高新区(滨江)科技局。纸质材料应当与网络上传材料一致(网络材料要求原件)。
(四)其他事项
1、企业材料完成后,请填写《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3)电子文档,并发送至邮箱hzgxqrdb@163.com(文件名称格式:企业名称;邮件名称格式:2018年高企+企业名称)。
2、根据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中明确“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、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”的要求,请企业如实出具未发生事故承诺书(附件4),并写上“我公司对该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”,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,并装订入册。
四、联系方式
(一)区高企认定受理地址及电话
1、江南:滨江区江南大道328号(区财税大楼)科技局103室
江南受理电话:87795817、87703287
2、江北:西湖区文三路199号众创大楼北楼3楼高企受理点
江北受理电话:88217785
(二)业务咨询电话
区科技局:87703294  87795819
区国税局:86628609
区地税分局:56689598
区财政局:87760093
(三)系统咨询电话:87054113
附件:
1、2018年重新认定企业认定计划表
2、申报材料和要求
3、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
4、企业承诺书(企业材料真实性承诺书;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、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承诺书)
5、审查要点
            
 杭州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8年5月31日